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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6日,“(北京)联欢会网站”发布了第11届联欢会筹委会会议记录:

日期:2010年4月23日
出席者:潘斯里拿汀魏顺莲,刘庆祺,杨天德,岑瑞楼,欧阳励强,许国荣
议决:
1。复准2009年8月20日会议记录及议决案,许国荣提议,刘庆祺附议。

2。根据财政刘庆祺的尾声结算帐目,联欢会的收支表将有剩余款项达马币八万元左右,确实数额的报告书将于17/05/2010之前提呈给筹委会。

3。联欢会剩余款额将扣除印刷特刊费用后,全部悉数捐献给予新级元学院,韩江学院与南方学院。

4。傅文义主席于北京联欢会结束后,曾转交一笔星币1000元供筹委庆功之用。由于庆功宴未能如愿完成,筹委会议决把此款项退还主席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论。

5。原编辑负责人傅文义主席于截稿限期2009年6月30日未呈交任何文稿,讲稿,照片或广告等资料给予特刊编审委员会,亦无作出任何交代。筹委会认为特刊是记载联欢会的记事纪念刊物,校友们都期待此刊物的编印,一致通过即刻成立编辑工作委员会接手办理编印及出版特刊事宜,以便今年九月能在第12届联欢会上及时分发予各位校友。

编辑工作委员:-
编辑主任 潘斯里拿汀魏顺莲
执行编辑 许国荣
编辑委员 刘庆祺,杨天德,岑瑞楼,欧阳励强

6月11日,傅文义在“国际南洋大学之友”网页刊载:

北京的联欢会在2008年10月18日结束,在漫长的20个月,财政刘庆祺还没有结账,也没有向主办单位报账的意思。反而准备滥用公款出版伪联欢会特刊,把剩余的款项悉数捐给三所华院。主办单位除了知会三所华院不宜接受有争执性的捐款之外,考虑在吉隆坡高等法庭起诉刘庆祺,让参加北京联欢会的每个人,都能得到最高的退款。

2009年8月高庭裁决刘庆祺诽谤罪成,须赔刘磐石马币一百万,据说,刘庆祺已经进行上诉。

6月27日,马来西亚《星洲日报》报导:

刘庆祺在(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第24届理事初选)大会上也炮轰汶莱一名南大校友傅仁(文)义,胡乱在网上针对“2008年第11届全球南大校友联欢会(北京)”账目课题,作出诋毁他个人名誉的言论,甚至牵扯到他与刘磐石的官司,足以令他采取法律途径起诉此校友。

“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,我在校友会几十年,认识我为人的人,知道我不会这么做。对方指我20个月来无法提交账目报告,更指我一大胡涂,这样攻击我,是莫名其妙的。

“我对得起良心、对得起大会,推动会务任劳任怨,却受到如此种种批评,令我感触良深。”

他说,他与刘磐石官司尚在上诉阶段,但对方作出种种严厉批评,是贬损他名誉,是否作出起诉是以后的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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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7月03日首版 Created on July 3, 2010
2010年07月03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February 21, 2010